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组关于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 2026-07-15 15:08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以下简称国家局党组)统一部署,2025年5月至6月,国家局党组第三巡视组(以下简称第三巡视组)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组(以下简称宁夏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8月28日,第三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国家局党组对宁夏局党组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对宁夏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对第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宁夏局党组全盘接受、坚决整改、狠抓落实。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2项具体问题,已完成31项;细化形成的105条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104项,另有1项措施需长期坚持。对1条立行立改问题已按照要求做到立行立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国家局党组内部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宁夏局党组随即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局巡视反馈意见及工作要求,并强调要把巡视整改作为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我要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在“改什么”上下功夫,确保巡视整改问题、意见无一遗漏,重点在“怎么改”上发力,着力解决一批问题、建立一批机制、形成一批制度,确保巡视整改“改到位”。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宁夏局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带动督促全局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巡视整改。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4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机关处室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巡视整改“实体化”工作专班,明确“专班专责、群策群力、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在国家局党组巡视办悉心指导帮助下,反复修改完善巡视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细。

  (三)对标对表推进,强化督导问效。宁夏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议、10次整改联络小组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纪检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查巡视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问题,先后对巡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7次、约谈提醒4次,确保巡视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闭环管理措施不落实问题。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再梳理、再归纳,完善落实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时间节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督促责任处室抓好闭环落实。开展2025年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回头看”,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再审视、再提升”。二是将各处室贯彻落实“第一议题”情况纳入全局量化考核细则,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纪检部门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学习内容合规性、学习程序规范性、资料内容真实性开展“全覆盖”检查。三是由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谈话提醒。各监察执法处、救援指挥中心在收到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醒相关区域矿山企业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矿山安全风险。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结合实际修订印发《宁夏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对2022年、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研讨材料、考勤记录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对照要求对2024年、2025年以来的相关学习资料进行补充完善。三是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随学随整、及时归档”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在2026年每次中心组学习后及时整理档案材料。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各处室(单位)具体工作职责。二是修订印发《宁夏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同步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考核评价重要范畴。三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2次专题党组会议,做到定期研判全局意识形态工作。

  4.针对“查企”力度不够大问题。一是对枣泉煤矿举报核查组成员开展专项谈话提醒,督促全体核查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监察执法和举报核查工作。二是2025年第三季度以来,联合应急管理厅开展矿山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商,形成分析研判成果并向全区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进行通报。坚持每月召开月度执法分析暨风险研判会议,并遵循“先急后缓、先危后安”原则制定执法计划。三是督促联矿监察员每周调度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实时掌握矿山企业重点时段、重要工程节点安全生产情况。每次现场检查前,执法组对照矿井图纸,结合矿井灾害类型、风险等级及采掘作业安排,全面开展风险研判。四是建立健全监察执法效能考核激励机制,坚持每月对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对年度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处室(单位)取消评优资格。五是严格落实国家局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抽调骨干力量对执法文书开展预审和法制审核。六是始终保持严查重罚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责令煤矿停产整顿7矿次,向公安机关移送典型案例4起。

  5.针对“督政”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对“督政”建议书实行全流程台账化管理。各“督政”工作组对下达的建议书指定专人动态跟踪整改落实,在建议书到期前半个月,由联络员及时提醒地方政府按要求回复,并先后向地方人民政府印发《督办函》4份。二是各执法组及综合执法组结合执法工作,逐矿梳理形成《监管责任验证问题清单》,集体分析研判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共性、突出及难点问题,推动解决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推进滞后、“双回路”供电系统不完善等一批突出问题。三是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出开展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等两项工作提示,明确监管执行标准。严格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将被责令停产整顿煤矿移送至相关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四是通过制发《移送书》或函告等方式,督促相关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告煤矿停产整顿、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等情况。五是坚持将上次“督政”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政”必查内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纸面整改”“数字整改”等问题。

  6.针对落实两办《意见》有差距问题。一是从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采取常态化巡查等措施开展整改监督,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复产复工现场验收。二是深化事故整改“回头看”。对相关发生事故煤矿停产整顿方案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三是强化停产整顿煤矿动态管控措施落实,建立每日抽查机制,安排值班人员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停产整顿煤矿井下作业人数、现场管控情况开展线上抽查。

  7.针对落实“三年行动”“八条硬措施”有差距问题。一是牵头组织安科院等行业专家,对5处高瓦斯矿井开展专项帮扶指导。建立问题整改跟踪督办机制,由各执法组联络员全程盯办整改进度,目前138条问题建议已完成整改,对整改推进滞后的个别煤矿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二是督促9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每月通过视频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对瓦检员作业轨迹开展复核。责令2处在建高瓦斯煤矿及1处正常生产高瓦斯煤矿开拓工程,将瓦斯检查工作全部交由建设方统一承担。三是聚焦瓦斯超限、瓦斯漏检、包裹瓦斯探头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罚个别煤矿瓦斯假检行为。四是通过远程线上监察、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对部分煤矿未按要求安设视频监控等违规问题,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五是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制发工作提示,督促其对发生瓦斯死亡事故、3人以上瓦斯涉险事故、瓦斯高值超限的煤矿企业,全面开展瓦斯防治能力测评。目前地方政府已完成对相关高瓦斯煤矿瓦斯防治能力测评工作。六是全面梳理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八条硬措施”任务完成情况,向全区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矿山企业印发工作通报并就整体落实情况向自治区政府作专项报告。

  8.针对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宁夏局2026年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检查执法计划》,将C类煤矿列为重点监察对象。二是以点带面组织全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全覆盖排查整治,切实规范煤矿井下用工管理秩序。三是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列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必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管理层、一线岗位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9.针对落实改革举措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职能部门开展《宁夏局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责任倒查实施细则(试行)》集中学习。二是按要求完成监察执法责任倒查工作,相关责任处室召开工作反思会,并由分管局领导对执法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督促地方政府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作为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的硬性前提,对未完成普查工作的企业一律严禁复产复工。

  10.针对督促地方政府实施非煤矿山“三个一批”进展缓慢问题。一是通过下达建议函,推动1市5县区制定印发《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整治工作方案》。累计推动11处非煤矿山淘汰退出,推动5处非煤矿山完成改造升级,推动2处非煤矿山完成整合重组。二是针对个别县区部分非煤矿山存在“大矿小开”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向地方人民政府制发建议函、开展“约谈回访”等方式,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多、小、差”现象深度治理,完成3座石膏矿改造升级、3座石膏矿淘汰退出。三是督促属地政府及监管部门强化露天矿山历史遗留高陡边坡治理监管,目前相关区域历史遗留形成的“一面墙”式高陡边坡隐患已完成治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缺项问题。一是修订印发《宁夏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2025年宁夏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细化完善。二是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局上半年及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12.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偏差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干部任职谈话提纲,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纳入干部任职谈话必谈内容。二是召开谈话提醒会,对相关同志开展集体谈话提醒,逐人发放《全面从严治党暨廉洁自律要求提醒函》。

  13.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制发局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提示,督促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每半年专题听取1次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等要求,局党组成员先后分别听取12个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二是将各支部每半年向分管领导专题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纳入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重要内容。

  14.针对巡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级局巡视整改工作规定(试行)》及国家局党组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宁夏局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三是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提交《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强化巡察整改跟踪监督,督促机关服务中心修订完善《机关服务中心小额零星采购管理制度》《机关服务中心食堂管理制度》。

  15.针对党纪学习教育效果不佳问题。一是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研讨,累计60余名党员干部围绕条例内容进行交流研讨。二是组织开展党纪知识学习闭卷抽考,对全局40名党员干部进行现场测试。制发《宁夏局将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的有关措施》,明确纪律教育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实现纪律教育全流程覆盖。三是常态化抓实纪律教育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敲响廉洁警钟。

  16.针对政治监督有差距问题。一是围绕安全生产领域腐败问题等14个重点方面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梳理形成《宁夏局2025年度政治监督台账》。规范运用《纪检监督意见书》,向3个相关处室(单位)下发纪检监督意见书,提出7条具体整改建议。二是持续强化对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的政治监督,确保上级重要部署、重要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开展“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销号。

  17.针对专项整治开展不深入问题。一是创新专项整治方式,推行“码上监督”,切实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展退休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核查,未发现相关退休干部存在经商办企业问题。三是深化收送礼品礼金和违规吃请专项整治,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填报《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个人对照自查表》。

  18.针对问题线索处置不严格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执纪监督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局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办法及文书规范》等5项制度办法。二是强化纪检干部实战练兵,2025年选派1名纪检干部参与中纪委专案工作。

  19.针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一是重新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全局60余名党员干部作交流发言。各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习研讨紧密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精准聚焦主题要求。二是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全局各级党组织对照通知要求全面自查纠偏,更新完善问题清单和集中整治台账。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本支部拟销号的问题进行集体研究,经党支部书记审批后予以销号。三是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征集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部梳理纳入局党组问题清单和集中整治台账。四是先后组织2次全局集体廉政谈话。五是扎实开展拒收礼品礼金和拒绝违规吃请报备工作,构建“个人集中自查+相关处室专项自查+纪检室随机抽查”三位一体核查模式,切实筑牢作风建设“防火墙”。

  20.针对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由分管局领导对相关带队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指出工作短板、明确整改要求。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互查与抽查工作,累计开展评查6次、覆盖案卷28矿次,同步将问题通报结果纳入年度量化考核范围。三是持续强化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建立“即报即审、即审即改”机制,从源头防范执法风险、确保执法公正。四是建立月度监察执法分析研判制度,集中分析研判监察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注意事项,将梳理形成的工作要求、规范指引纳入《监察执法工作提示》。

  21.针对创先争优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建立并严格执行月度量化考核通报机制,明确把执法处室监察执法业绩排名作为推荐优秀公务员的必要条件。二是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专题教育,并围绕干部队伍“为何缺乏干劲”等核心问题开展谈心谈话,精准掌握思想动态。严格落实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工作制度,累计推动解决19项干部职工诉求建议。三是组织全局监察执法人员开展“强技能・优执法”监察执法比武竞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干。

  22.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全局各处室(单位)开展廉政风险全面自查,梳理形成《宁夏局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97项。二是按要求及时报送《关于申请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同步随文报送《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三是对2024年以来的合同档案开展全面梳理核查,补齐4份合同资料,修订完善《宁夏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四是按照行政房产出租合同相关约定,足额、及时收回房产租金。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3.针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2025年9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均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二是在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人事事项过程中,严格做到由人事部门逐人汇报,党组同志逐一发表明确意见。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列席党组会人员坚决做到只提出意见建议,不参与表决。

  24.针对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发《宁夏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明确公示期满后由机关党委将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提请局党组研究。二是从严执行会议材料审签规定,局党组会前所有研究事项相关材料均由相关处室(单位)完成会签,经分管党组成员逐项审签把关;党组成员间加强沟通协作,对研究事项充分交换意见,在集体决策前形成共识。三是坚持每周召开监察执法周例会,部署本周及近期监察执法重点工作并明确落实要求。实行工作闭环管理,每周均印发纪要并督办,推动监察执法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5.针对干部队伍规划培养前瞻性不够问题。一是编制《宁夏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未来几年干部队伍建设目标。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调整1名副处级干部到监察执法业务岗位履职,推动机关干部下沉执法前沿;完成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处室轮岗交流,丰富干部多岗位历练经历。二是持续深化“走出去+请进来”精准培训模式,2025年9月以来累计组织开展及派员参加各类培训20次,参训人员达439人次。三是坚持重实绩、重实干的用人导向,提拔3名日常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过硬的年轻副处级干部担任处室正职,为7名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及时晋升职级。四是为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配备1名85后干部和1名70后干部,该处室现有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为48周岁,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得到改善。

  26.针对干部考察考核不严格问题。一是分管局领导针对负责2022、2023年处级干部考察材料撰写工作的干部开展谈话提醒。二是印发《宁夏局2025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规定测评优秀率不足50%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三是在《宁夏局2025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每年考核排名最末位的部门,不得获评‘模范部门’、部门人员不得评定考核优秀等次。对排名后3名的部门及个人开展谈话提醒;对连续三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处室,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的相关规定。

  27.针对发挥事业单位支撑作用不够问题。一是推动统计中心与监察执法处室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每月安排专人列席月度安全执法分析研判会议,升级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手册》,提出针对性防控建议。二是紧扣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求,对事业单位人员配置、职能职责开展全面摸底调研,为救援指挥中心补充调整3名工作人员。三是梳理规范安全技术中心现有职能,减少委派至宁夏安标公司工作人员数量,从该中心调整工作人员至政策法规处等部门。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中心专业优势,由该中心牵头制定并印发《宁夏局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局关于公布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名单的通知》,并对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

  28.针对安全技术中心党员失控漏管问题。加强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批复成立安全技术中心党支部,将5名党员组织关系由中共宁夏安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转入安全技术中心党支部,并进行党支部书记选举。

  29.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2个党支部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党员干部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分管领导对统计中心救援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联合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谈话提醒,督促其从严审核把关,提高学习研讨质量。三是统计中心救援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联合党支部重新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会前党支部书记对研讨发言材料逐一严格审核。四是组织党务干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专题实务培训,推动党务干部从“懂业务”向“精业务”转变。五是机关党委委员认真履行联系指导职责,累计列席指导支部组织生活21次,防止组织生活流于形式、走过场。

  30.针对党建工作考核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全局党建考核工作调研,提出6个方面的对策建议,并运用到2025年党建述职考核工作中。二是制定《2025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党支部书记如有因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受到处分的,其履职情况应评定为“差”。

  31.针对党建工作“质”与“量”统筹不够问题。一是对月度学习提示内容进行优化,组织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并进行问卷调查,对征求到的2条意见予以采纳落实。二是制定了《宁夏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3个层级的党建工作责任。三是扎实开展“四强”党支部评选工作,推选的煤矿安全监察处党支部获评区直机关首批“四强”党支部。四是统筹抓好干部职工激励关怀工作,累计走访慰问32人次。

  (四)落实巡视、审计、财会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2.针对巡视、审计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问题。一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梳理相关历史资料,并作出账务调整。二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三是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咨询。四是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珠市巷5号院应收水电费进行鉴定,并出具《经济鉴证报告》,并向街道办事处明确告知已停止代收代缴珠市巷5号院水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宁夏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严”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干事创业精气神得到提振。下一步,宁夏局党组将继续把抓巡视整改措施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为实现标本兼治、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5971889;邮政信箱:银川市文化西路82号,邮编:750001;电子邮箱:nxjjgdw@163.com。